第七章 破产
你可能听说过第七章破产是一种 "清算 "破产或 "直接 "破产。第七章破产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一次性的、结束了的破产。没有漫长的计划过程或持续的破产付款时间表。
物业
第七章破产背后的理论思想是,在申请的那一刻,债务人的资产成为 "财产"。 第七章受托人被指定监督破产财产,并为无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清算财产。 然而,正如所讨论的,破产背后的目的是给你,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,一个新的开始。 如果你一无所有地坐在路边,这样的开始是不可能的。 因此,国会和州立法机构创造了豁免权。 豁免是一种让你保留和保护对你重要的资产的方式。 只有当出现 "非豁免 "资产,或无法通过现有豁免保护的资产时,你才有可能失去资产。 然而,在大多数情况下,破产案件是 "无资产 "案件。 或者说,在这种情况下,没有什么可以损失的,也没有什么可以给债权人的。
你可以保护的豁免财产的数量通常是基于州法律。每个州都是不同的,哪一套法律取决于你在申请破产前五年的居住情况。 在大多数情况下,豁免是基于美元的数额,而不是一个固定的财产清单,因为虽然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张有两把椅子的餐桌,但一个有5个孩子的家庭将需要一个更大的桌子,有更多的椅子。 免税金额考虑到你是单身还是已婚,家中是否有受抚养人(孩子或你抚养的其他人),或因监护权分享协议而在家庭之间分割孩子。
在第七章破产案件中,非豁免财产可供第七章破产受托人收集和出售,以筹集资金给你的债权人。 如果你有现金或收入来源,可以从受托人和破产财产中买回非豁免财产,那么你有可能与受托人进行谈判,保留部分财产。
有担保的债务
- 个人责任。在第七章破产中,对债权人的个人责任被 "解除 "了。这意味着向债权人付款的义务消失了,债权人不得再向你个人索要债务的支付。
- 担保权益。担保权益所产生的财产留置权不受破产案的影响。这意味着,如果你不保持当前的付款,你可以失去财产,即使个人责任债务被解除。 在第七章的案件中,通常有三种选择来处理留置权的问题。
- 让房产归还给贷款人。你可以通过向贷款人交出房产,自由地离开该房产。 贷款人可以收回或取消该房产的赎回权,但不能向你索要未从该房产销售中获得的任何资金。
- 保留财产并继续付款。如果你在提交破产案件时,你的付款是有效的,你可以保留你的财产并继续每月定期付款。 根据财产的类型,你可能需要通过重新确认协议来做到这一点,在该协议中你同意承担个人责任以保留财产。
- 支付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。根据财产的类型,你可以通过向债权人支付财产的价值,而不是应付金额来 "赎回 "财产。这笔钱通常会一次性付清。
无担保债务
破产不会解除所有的债务,但它会摆脱许多常见的问题,包括信用卡、公用事业账单、医疗债务和工资扣押。 其他一些类型的债务是不可解除的债务,或者说是在破产后仍然存在的债务。 这些债务包括婚姻债务(赡养费、抚养费、子女抚养费、公平分配)、税收、学生贷款和通过欺诈获得的债务。